2013廉政文化比赛

作者: 日期:2014年10月16日 19:31 浏览量:

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

各基层党委:

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等六部门《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》(中纪发﹝2009﹞27号)》、《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》(教思政﹝2007﹞4号)精神,以及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函﹝2013﹞15号)精神,学校决定在各基层党委中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大赛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这次大赛活动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廉政文化作品大赛活动是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,各基层党委要精心组织,通过组织大赛活动,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。

二、各基层党委要认真组织节目创作、节目编排、节目筛选等工作。节目内容要主题鲜明、结合实际、体现特色,充分反映高校校风、教风、学风建设。开设有艺术专业的单位,要组织专业人员,精心创作高质量的节目,争取在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中取得好名次。

三、宣传部、纪检监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组织牵头工作,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好大赛活动。要以这次大赛活动为契机,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。通过这次大赛活动使广大教职员工受到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。要认真开展好大赛的宣传报道工作,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四、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

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:

(一)表演艺术类。包括语言类、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。

(二)书画摄影类。包括硬笔书法、软笔书法、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。

(三)艺术设计类。包括平面设计、民间艺术、数码艺术、雕塑、篆刻、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;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,含大赛LOGO设计、大赛主题文案、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(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)。

(四)网络新媒体类。包括微电影、动漫、FLASH等。

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。

五、表彰奖励

大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,分别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各若干名(含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)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
六、报送时间

请各基层党委于8月19日将参赛作品报送纪检监察办公室。各基层党委每个项目限报2项(设有艺术专业的单位适当放宽)。

附件:1.贵州师范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

2.贵州师范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

校党政办公室

2013年7月5日

(联系人:聂强 联系电话:581104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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